为推进省规划院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支“最有使命感、最有打赢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省规划院经营管理需要,坚持人岗相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设计集团内部进行公开选聘,特公告如下: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改革举措、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思想解放、敢闯敢试,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能够持续推进管理、技术、制度、文化等方面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认同规划院文化理念,尊重并践行规划院的核心价值观,具有追求卓越的信念情怀。
3.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干事创业的使命感、责任心,敢担当,善作为,好学上进、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反对特权,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6.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较强的计划、组织、综合协调、决策和执行能力。
7.熟悉行业基本情况,熟练掌握综合管理知识,熟悉规划院各项管理工作流程。
(1)参加竞聘人员应为集团内部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员工;
(2)参加竞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1年3月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设计、城市景观等相关专业;
(5)具有1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
5年以上设计院管理经验;
(1)参加竞聘人员应为集团内部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员工;
(2)参加竞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6年3月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设计、城市景观等相关专业;
(5)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
有一定设计管理经验;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公司法》第146条所列情形及《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7.《公司法》第178条所列情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相关年限计算截至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3月10日,均含本数。各竞争岗位任职详细要求见附件1。
1.报名时间:
面向设计集团范围内发布公告,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17时,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方式:
符合竞聘资格条件参加公开竞聘的人员,填写“竞聘上岗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职业(执业)证书、奖励证书、廉政情况复函等相关应聘材料照片或扫描件,个人近3年总体工作总结。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hydb214@163.com。联系人:吴玥,联系电话:0451-82119906。
4.资格审查:
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并负责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竞聘演讲;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