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人·大专及以上·不限专业】伊春市大箐山县公安局招聘公告,8月16日开始报名...
2025-08-17 21:58  

招聘公告

为解决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问题,大箐山县公安局拟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招聘。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招聘人数、岗位代码、招聘条件等详见《大箐山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四)01至03岗,不限制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者中专(01岗限男性,02、03岗不限性别);04至06岗,限大箐山县行政区划内户籍,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均限男性;

(五)限大箐山县行政区划内户籍的招考岗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前;

(六)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标准;

(七)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八)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工作满3年6个月(含试用期6个月),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九)优先聘用政策

退役军人;公安、司法警官院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限公安、司法类专业)报考辅警岗位的,岗位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笔试、面试)→公布考试成绩及名次→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确定并公示拟聘人选→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一)政策咨询

报考者对本次招聘相关条件及加分政策等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报考单位负责同志联系。具体如下:

徐警官 电话:18324680201

周警官 电话:18404580090

政策咨询时间:2025年8月7日至8月1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公告发布

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7日至8月15日(7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地址:“箐山碧水”、“大箐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后续笔试、面试通知及成绩公示等均在此公众号上发布,考生需密切关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25年8月16日至8月20日(含双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箐山县公安局后院二楼会议室;

4.资格审查结果查询: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由报考单位资格审查人员现场对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告知。

(四)报名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大箐山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报考限大箐山县行政区划内户籍岗位人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居民户口簿》户别页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复印件1份;

3.报考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注: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或者《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个人征信报告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

7.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大箐山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

9.身体状况确认书1份(附件5);

10.近期蓝底二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电子版照片,像素为100*140,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需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11.报考者属于党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12.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注:需用U盘/光盘拷贝照片原件,照片不能压缩处理。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必须以现有最高学历(含非全日制学历)报名;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该岗位的开考比例,并在原招聘信息发布同一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准考证发放时间及领取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一)笔试

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共分为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安基础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笔试总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笔试总成绩=卷面分数+政策加分。

笔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从高到低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特殊情况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试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以100分计,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由大箐山县公安局利用公告发布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享受优先聘用政策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如都不享受优先聘用政策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能测评;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笔试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内容及标准:


其中一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确定体能测评人选”标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递补

体能测评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若出现分数相同的,则按照“确定体能测评人选”的标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确定后,对递补人员按照标准组织体能测评,合格者可履行后续招聘程序。

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和政治考察的,或者体检和政治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参照上述方式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大箐山县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按照管理权限,由大箐山县公安局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三)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间仅发放月基础工资,按照缴存基数全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层级化管理及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兑现层级、相应工资待遇。

(五)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九、岗前培训

受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大箐山县公安局集中对受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受聘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