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教师55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不受本次招聘限制,引进条件及待遇详见http://www.hljit.edu.cn/Item/88382.aspx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具备适应高等院校工作岗位所需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
4.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2日(含)至2007年8月1日(含)期间出生,部分岗位为40(含)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2日(含)至2007年8月1日(含)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岗位计划表》。
5.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原则上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hljit.edu.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按照《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材料》(附件2)要求将报名材料打包为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hgcrsc@163.com,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名均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本人学科专业名称”命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自动回复为准。
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2日至2025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所用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对报名过程中因文件格式不正确、命名不清晰、材料或信息不全、内容有误等问题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不支持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补报。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相关部门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审查,初步审核应聘人员满足岗位要求情况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审查结果。
3.现场资格复审。学校根据招聘工作安排适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按照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未按时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
(三)考试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学术汇报答辩或教学能力考核等,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学术水平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毕老师 0451-88028904
监督举报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 0451-8802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