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具有百年历史的国有企业,根据集团人员需求,现市场化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集团内、外部进行市场化公开选聘。
二、选聘职位
1.佳木斯港副总经理1名(中层副职)
2.佳木斯港总会计师1名(中层副职)
3.哈尔滨港总会计师1名(中层副职)
三、任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
2.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具有应聘岗位的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和实践经验。
3.工作扎实,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正确的政绩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勤奋敬业,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任职资格
(一)佳木斯港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党龄需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2.一般应当具有8年以上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大中型私营企业工作经历,且在同层级(相当职级)或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港口规划、运营管理、物流管理,具备港航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熟悉企业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能够带领团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领导能力、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应对复杂情况,有破解问题的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6月后出生)。
(二)佳木斯港总计师和哈尔滨港总会计师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党龄需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2. 一般应当具有8年以上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大中型私营企业工作经历,且在同层级(相当职级)或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一般应当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经济管理等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经济管理类高级职称。
4.熟悉国资体系财务业务,具备战略思维与全局视野,能深度参与企业经营规划,从财务视角为企业经营项目与产业布局优化提供数据支撑与风险评估;能够把控投入产出比与现金流安全;擅长搭建精细化财务管控体系,通过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方面,动态监控财务指标助力企业提质增效。需具备敏锐的政策洞察力,及时响应财税政策变化,能够协调内外部资源解决问题;能够在国资监管框架下推动财务合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够有效统筹财务团队建设。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6月后出生)。
五、业绩要求
完成与本企业签订的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标。
六、选聘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管控平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附件,
(报名网址链接:http://www.hlj-shipping.cn/rczp.html)。
报名时,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体检报告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资料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电子版或扫描件,同时需下载《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信息并在最后一栏本人签字后,将登记表pdf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注意以上每项附件请将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材料名称”格式再上传)
2.咨询方式:拔打电话0451-51193710,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
3.资格审查。由集团分管干部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人事部相关人员任组员,成立选聘工作组,接收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选配测试。本次选聘在集团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面试评测组。竞聘以演讲加面试问答方式进行,根据面试评测组打分结果,对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面试情况,提出排序意见。竞争岗位两人(含)以上报名的,取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竟聘者需达到最低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不予录用。
5.确定考察人选。集团党委根据选聘工作组提报的人选意见,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人选。
6.组织考察。选聘工作组在考察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
7.形成工作报告。在组织考察程序后,选聘工作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做出评价,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8.确定人选。集团党委召开会议,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工作部部长列席,听取选聘工作小组考察汇报,同时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讨论做出拟用人选的任用决定。
七、任职
1.集团党委讨论决定后,由集团组织人事部负责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集团党委指派专人对其进行任职谈话,由集团纪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廉政谈话。谈话结束后,履行任职手续,下发任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