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岗、科研岗】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直属单位招聘公告,10月21日开始报名...
2024-10-06 19:04  

招聘公告

按照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工作计划,黑龙江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黑龙江省对外科技合作中心、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黑龙江省科技投融资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承担军民融合重点专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全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全省科技资源信息的整合与共享、跨省科技资源共享工作;承担全省科技金融政策研究工作;承担科技统计及调查工作;面向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

(二)黑龙江省对外科技合作中心(黑龙江省院士工作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承担国际科技合作服务平台和海外学人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及服务工作;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承担中国海外学人黑龙江创业洽谈会相关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承担政府间、民间科技合作服务促进工作;承担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研究工作;承担科普活动的组织、实施、宣传等工作;为我省遴选、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后备人才提供服务;承担域外合作及“两院”合作服务工作;为我省单位建设院士工作站和中国科学院科学家工作室提供服务;为在我省及到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级科研机构的专家发挥作用提供相关服务,为我省引入以“两院”为核心的国家级科研机构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和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联络对接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

(三)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黑龙江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为政府决策、科技发展、经济建设、社会进步等领域需求,提供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预测、跟踪、情报支撑和对策建议服务;承担科技情报和软科学研究及相关服务工作;承担科技史志编撰工作;承担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及创新驱动发展高端智库建设工作;承担黑龙江省科技文献保障服务工作;承担黑龙江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与推广应用工作;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创新方法应用推广、研发设计及技术转移、科技企业创新咨询工作;为社会提供科技查新、企业竞争情报研究、数据分析、科技评估、技术评价、成果评价等相关公益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

二、招聘范围

黑龙江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黑龙江省科技投融资中心)应聘人员须为2025年在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黑龙江省对外科技合作中心(黑龙江省院士工作服务中心)应聘人员须为2025年在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年龄25周岁及以下(1998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应聘人员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人员。2022年、2023年、2024年已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取得学历证书时间为准),截至报名截止时间未就业人员(未签订就业合同、协议,且人事档案存放在曾就读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有单位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记录的为已就业人员);或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且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文化素养。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认证。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6.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8日16:00

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报名网站

(http://zp.cpta.com.cn)

完成注册后,选择“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直属单位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考试”进行报名。了解报名岗位的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直属单位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由校方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3)以及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在读研究生还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将以上所有材料及所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提交到平台。报名表签字需手写,扫描件需彩色。

3.注意事项:①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②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④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证件免冠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⑤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⑥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⑦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否则不予加分。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10月21日(含)。⑧应聘人员需关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应聘任何环节,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网上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于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9日16: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核。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10月28日16:00前报考申请未审核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0月28日16: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核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1月18日9:00至 11月22日16: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http://zp.cpta.com.cn),

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

(五)考试

(六)考察和体检

(七)公示与聘用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解释。

六、咨询监督

1.招聘单位负责岗位、条件等咨询解释。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黑龙江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1-58688086

黑龙江省对外科技合作中心

咨询电话:0451-51920575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

咨询电话:0451-51920678

2..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451-82624351

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负责本公告咨询解释。

电话:0451-8262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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