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49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39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108名
二、引进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在公立医院工作10年以上且业绩突出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7.急需紧缺岗位专业和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判定。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材料骗取考试资格,面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公开招聘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主要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对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引进计划人数10倍(含10倍)时增设笔试环节。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引进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9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参加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①填写《2023年黑龙江省北安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1);
②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学信网带有效期内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用第二学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第二学位证明;
⑥岗位有资格要求的需上传资格证书;
⑦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必须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并按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邮箱:beianrencai@126.com
联系电话:0456-6690090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选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往届毕业生按照引进名额1:1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自行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所出现的空岗,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在体检、政审、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期5年。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符合《北安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意见》(北市人领发〔2023〕1号)文件条件的人员可同时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