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00人·大专及以上·全国有岗】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7月14日截止报名!
2023-07-12 11:12  
辽宁省

一、招募数量

2023年,我省计划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具体计划、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21年、2022年毕业离校未就业的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四)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选拔。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7月14日16:00

2、报名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

网址:www.lnrsks.com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KB-30KB)。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招募选拔。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而骗取招募选拔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考生于7月14日17:00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请于7月14日17:00前根据初审意见修改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确认”,逾期不予以审核。注意:报名人员必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查。

(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由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另行通知。

2、各市 “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所辖地区招募岗位资格现场审核工作,需证明生源的应有生源地证明(由毕业学校或存档机构出具,或其他能够证明生源地的材料)。

3、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下一步参加具体招募选拔环节的相关事宜,由各市确定,有关信息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及时发布。

(三)招募选拔

招募选拔由各市组织实施。具体招募选拔时间和方式,以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通知为准。

(四)资格审查复审、体检和考核

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的时间和具体要求,由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并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招募名单确定。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招募人员并通知到报考人员本人,如该报考人员确认放弃,可按照招募选拔排序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五)公布人选

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各市上报的拟招募人选名单汇总后,统一正式公布。

五、相关待遇和优惠政策

(一)服务期间相关待遇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主要从事乡镇、村的农技、卫生、水利、乡村振兴、农村文化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推选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妇女儿童之家辅导员等。并按照国家、省和服务地区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

(二)服务期满相关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录计划职位。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聘职位。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4、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各地提供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其中,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员,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享受相应的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5、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其中,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能及时就业的人员,享受其服务地区为其提供的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6、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享受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免费代理服务。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基层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8、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9、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10、“三支一扶”人员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被推荐参加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优秀青年志愿者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有关奖项的评选。

附件:202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

公告链接:

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kaoshigonggao/4444.html


浙江省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28号),计划招募15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山区、海岛县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岗位

全省“三支一扶”岗位共150个,详见《2023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附件)。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浙江生源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服务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考核将评定为不合格,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4.报名人员须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报名支教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支医岗位的,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若未获得毕业资格和相应证书,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5.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二、选拔招募程序

(一)网络报名。2023年7月5日9:00至7月14日17:00,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查看服务岗位,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参加考试承诺书》,弃考人员将不得再次报考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网址:http://qssy.zjks.com/

7月11日将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公布各岗位报考比例情况。

(二)资格审核。2023年7月10日9:00至7月15日17:00,报名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审核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核,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三)招募资格的取得。7月19日9:00至7月22日9:00,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招募考试资格。

(四)招募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地点:2023年7月22日,杭州市内,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所应具备的思想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

成绩公布时间:7月29日17:00。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和专业水平等,综合评价报考人员的工作能力。

全部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组织体检。考试完毕,由省“三支一扶”办,根据确定办法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募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组织初步入选人员进行集中体检。对体检不符合条件,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入围人员在体检环节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招募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六)公示和录取。省“三支一扶”办开展人员录取、岗位匹配、资格复审等相关工作,录取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社保厅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公示无异议,省“三支一扶”办与入选人员签订招募协议书。如出现入选人员流失,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以上实施步骤如受相关因素影响需调整,以省“三支一扶”办补充通知为准。

三、岗前培训

省“三支一扶”办举办全体新招募人员集中培训,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统一组织赴服务地。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三支一扶”人员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网络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三支一扶”人员应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位上岗。人员正式上岗后,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换。

附件:2023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

公告链接:

http://rlsbt.zj.gov.cn/art/2023/7/3/art_1229101517_2482267.html

河北省

一、招募数量

2023年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1250名。各地招聘人数、具体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河北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人才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查询。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河北省普通高等院校、河北省户籍省外普通高等院校、河北省户籍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22届、2023届毕业生(含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2023年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河北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符合条件的招募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募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条件

1.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5日以后出生)。

3.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前取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还须取得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4.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5.招募到岗后签订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协议六个月内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

三、招募原则及程序

“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募全部采用网络方式报名,免交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40×320像素、照片大小10-200kb)。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招募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7日09:00至7月13日17:00

报名网址:河北人才网

www.hbrc.com.cn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市人社局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7:00,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未通过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根据提示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截止时间之后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在2023年7月14日15:00前完成再次提交。审查通过后,所填报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或报名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考生招募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7月18日至7月2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笔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安排:将在河北人社网、河北人才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通知。全省统一时间进行笔试,笔试为一场,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三支一扶”计划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名数量和笔试成绩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

附件:河北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

公告链接:

https://rst.hebei.gov.cn/a/tongzhi/2023/0704/13384.html

河南省

一、招募计划

2023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3200名(中央计划1600名、省级计划1600名,省级计划主要用于招募支医、水利、林业、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其中支教286名、支农489名、支医310名、帮扶乡村振兴635名、健康照护190名、水利202名、林业194名、就业和社会保障894名(名额具体分配见附件1)。服务期为2年。

二、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考试选拔、统一组织、各地实施的方式进行。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和2022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健康照护岗位须是护理类、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健康照护师证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水利岗位须是水利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林业岗位须是林学、林业类、园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支农、帮扶乡村振兴、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3.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须是2021年、2022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

4.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须是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于2023年7月7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募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至7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

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三支一扶”办负责本地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单列县由所在省辖市负责),各级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1.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在《河南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3)中“本人承诺”一栏签名,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岗位专业要求,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避免误报、错报。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拨打相关省辖市咨询电话。

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招募条件3或4,下同)通过资格初审后,本人于7月14日9:00-7月15日18:00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省辖市“三支一扶”办现场审核。具体事宜由所报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

2.面试确认。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确认人员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红底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两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按规定需提交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的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