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踏实肯干,品行端正。
3.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4.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需为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毕业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最高学历与上一学历专业的一级目录需要相同。
5.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
6.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7.硕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需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8.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仪表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0.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1.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时至3月30日17时止,5个工作日。
2.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报名截止日期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我校报名邮箱dxzzrsc2023@126.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报考岗位+所学专业”。
3.报名材料:
(1)《2023年上半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以下简称《政审表》);
(3)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科及以上各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扫描件;
(5)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6)硕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党员证明;
(7)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登记表》《政审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由应聘人员在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市行政学院)网站下载。
4.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5.报名咨询电话:0451-85952185 0451-85952186
1.面试规则。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主题提前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时间30分钟,分值为100分,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专业理论水平、授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潜在能力等。政治立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2.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完成后,向应聘人员发送通知。
3.公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应聘人员成绩在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市行政学院)网站和哈尔滨先锋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依据应聘人员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