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照《公告》要求,对通过报名审核的志愿者名单,进行复核,对复核通过人员纳入区卫健局疫情防控志愿者储备库。
四、其他事项
(一)合格人员工作岗位由区卫健局和区人力资源公司统一安排调度。
(二)报名者须在招募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招募相关信息无法通知。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募组织方,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三)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咨询电话:0451-84090484、15645077316
附件:《疫情防控志愿者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