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品质好,组织观念和责任感强,勤奋踏实,作风正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自愿从事法院工作;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9年9月至2004年9月出生),户籍为牡丹江市(仅限四个城区,不包括外市县);
(四)书记员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及应届毕业生优先,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书记员岗位要求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到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爱民区天安路300号)现场填写报名表完成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21日8:30-17:00;
(三)资格审核: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五)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户口簿、转业、退伍军人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四张。填写《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
(六)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一)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2.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二)社保缴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