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50名(详见附件1),主要负责配合纪委监委对被留置人员的安全看护工作。
本着“自愿、公开、公正、择优、公平、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公开考试聘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矫正后视力在1.0以上,符合招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4.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之间(2003年12月1日-1986年12月1日出生的);
6.在同等条件下,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的情形,优先聘用;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士兵应聘辅警的,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但应当在所签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含)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ms.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至1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7日至1月29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八号楼二楼21、22号窗口。
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
报考者在报名之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岗位。
2.填报信息
报考者准确填写《佳木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3.提交相关材料
①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②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应聘人员近期正面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照片正面需打印姓名);④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军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缴费
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45元。缴费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8:30至2022年1月29日16:30。考生一旦缴费将无法更改报名岗位,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市公安局负责,比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关于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待定)集中体检,费用自行缴纳。
(六)政治考察
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规定内容和标准进行填写个人政审表,组织考察。体能测试、政审未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由市公安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围绕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条令、纪检监察法等。
由市公安局机动警察支队负责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并享受执勤津贴。
培训合格后上岗,聘用人员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执勤津贴,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监督电话:0454-8298043
咨询电话:0454-8298039;0454-8298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