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隶属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7号。
(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36号。
(三)黑龙江省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监测中心(省土地科技创新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
(四)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
(五)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黑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
(六)黑龙江省地质资料档案馆(黑龙江省地质博物馆)
隶属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
二、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57名。其中: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25名、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专业技术岗位23名、黑龙江省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监测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名、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名、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专业技术岗位4名、黑龙江省地质资料档案馆专业技术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面向统招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不限身份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并在有效注册期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同时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经历等期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人才服务专业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后续招聘有关事项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发布提示性信息。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12月6日9时至12月10日17时期间以邮件方式报名。12月10日17时之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发送后请截图并妥善保管邮件发送成功的回执。
2.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详见本文下方“阅读原文”。
(三)政策性加分
(四)笔试资格审查
笔试资格审查与邮件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格有效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采取网上支付宝形式进行缴费,缴费后报名资格有效。
(六)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按时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和自然资源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参加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复审。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 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