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数及条件
(一)职数
1.行政复议专业岗位5职。
2.文字综合岗位3职。
职位详细情况见《2021年黑龙江省司法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能力过硬,实绩突出。
2.身体健康,行政复议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文字综合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行政复议岗位第一学历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文字综合岗位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正科级或一级主任科员(一级警长)及以下在编在岗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在我省的中央机关在基层的直属机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8:30——9月23日17:00。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
网址:http://www.ljxfw.gov.cn
(二)资格确认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本人需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资格审查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学府路503号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考生可于9月29日在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确认审核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于9月29日——30日与我厅沟通,提供解释说明或补充相关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10月8日——9日登录龙江先锋网打印准考证,进入笔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9:00——12:00。采用闭卷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按照遴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增加1人作为差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我厅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
(五)公示
省司法厅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黑龙江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龙江先锋网公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转手续
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一)参加遴选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由黑龙江省司法厅机关纪委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7225611,82297163。
(三)黑龙江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负责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解释,咨询电话:0451-8229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