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2021黑龙江省内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2021-08-21 11:28 黑龙江省人才招聘信息港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3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绥化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次)》(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4、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5、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统一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必须本人报考,他人替报不予受理。

2、政策性加分。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9月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4、报名地点:绥化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中兴大街工商银行对面)。

5、报名费用:每名报考人员收取45元费用。

6、咨询电话:0455-8388251(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标注时间为准。命题和评卷委托专业机构。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沟通协调、综合能力、守法诚信等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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