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国际博览发展促进中心
单位性质:隶属于黑龙江省贸促会,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一类标准拨付。
主要职责:承办黑龙江省政府举办的会议、展览、论坛等大型会展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工作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美顺街35号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为贤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详见本文下方“阅读原文”《2021年黑龙江省贸促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良好;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要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月25日上午9时起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贸促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9时—2月5日17时(3个工作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后,提交报考申请。
(三) 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或者经履行审核报批程序后适当降低比例。
3.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四)缴费及公布名单
1.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30元,面试不收费。
2.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21年2月7日-9日期间汇款缴费,汇款时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收款单位:黑龙江省国际博览发展促进中心,账号:3500073909008902326,开户行:工行长江支行(缴费汇款咨询电话:0451-82340100)。
3.逾期未汇款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缴费完毕确认资格审查通过,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贸促会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关注龙江先锋网,查询考试时间同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或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3.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政治理论、应聘岗位所需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面试资格现场审查。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参加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组织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作进一步考察了解。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单位、学校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核,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贸促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的人员为事业编制。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享受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1.招聘单位负责岗位、条件等咨询解释。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4:30。
咨询电话:0451-82340216
2.由黑龙江省贸促会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451-53660478。
3.黑龙江省贸促会人事部负责本公告咨询解释。
电话:0451-5560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