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最后一天】2020黑龙江省内事业编制招聘15人公告
2021-02-03 17:23 黑龙江省人才招聘信息港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报考教师岗位的从教人员应具有报考相应岗位及类别的资格证。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2020届高等院校的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含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允许报名,如被录用在入职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如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报名对象为在职人员,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报考教师岗位的,按从教层次申报相同或下层次岗位。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属于七台河市域内(含区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引进岗位、专业及人数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本文下方“阅读原文”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1年1月28日8:30起至2021年2月3日17:00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将相关资料发送到qzhrcbbm@163.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由茄子河区人才办会同人社局及相关用人单位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标准和政策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三)组织考试

由区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考试。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视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情况相应增加笔试环节。

考试时需要考生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距考试当天7日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考试成绩审核无误后,区人才办要在茄子河区政府网站对每个岗位拟引进人选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组织考察

由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了解其现实表现;向考察对象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了解考察对象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

(六)审档

查档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业绩、奖惩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查核其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资格复审工作与审档同步进行,届时考生需按照要求出具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体检

由茄子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组织拟引进人选到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如在公示、考察、审档、体检等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因不符合要求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考生,可以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聘用。顺延考生的成绩要达到全场拟录用人选的最低分数。

(八)公示

经过报名、考试、考察、审档、体检等环节合格的人员,由区人才办形成拟引进人选名单,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茄子河区政府网站(http://www.hljqzh.gov.cn/)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政策及待遇

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教育、卫生系统10年),工作有成效,合同期限内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引进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由教育部确认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学科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硕士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

2.引进其他院校全日制应届博士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全日制应届硕士生,给予2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

3.引进其他一批次及以下全日制统招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不享受津贴待遇。

4.凡引进的人才,其人事关系落到事业单位可直接核编(编制类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茄子河区政府网站(http://www.hljqzh.gov.cn/)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2.本《公告》由茄子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刘 畅,电话:0464—8810919

邮箱:qzhrcbb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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