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富锦市第一中学教师8名,富锦市第三中学教师7名,富锦市三江联合学校教师24名,富锦市七星第一学校教师2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9年和2020年择业期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9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计划表名称一致或相近。
4.应聘考生必须保证在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未能取得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聘考生应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如被聘用,可在参加工作一年内考取,若没能考取教师资格证书,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由富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富锦市人民政府网站、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牡丹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站 哈尔滨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 9:00—11:30 14:00—16: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崇师楼D区招聘宣讲厅
受理完报名,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
第二站 牡丹江师范学院
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 9:00—11:30 14:00—16:00
报名地点:牡丹江师范学院综合楼228室。
受理完报名,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
应聘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小学科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应聘考生需提交《富锦市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承诺书》各一式两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带姓名的照片2张,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
2.三方协议书。
3.毕业证、报到证、学生证、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院系推荐表。
4.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需提供《硕士录取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专家评委7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应行业的专家组成。
2.面试采取仿真讲课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报考岗位的现行学科教材,满分100分;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讲课15分钟。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有效分的平均分,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唱分。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学历高低(学历相同,按高考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选。
(四)签订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入围人选签订“三方协议”。
(五)考核与体检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依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富锦市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富锦市人社局发放《富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程序办理编制、工资、保险相关手续。
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凡聘用到我市任教的毕业生,所有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进入财政统发。
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正。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454-272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