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事业编制】2020黑龙江佳木斯大学招聘158人公告
2020-10-12 14:44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2020年招聘计划

见《佳木斯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二)》(附件1)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引进不受本招聘计划限制,欢迎随时与我单位联系洽谈。

四、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疾病,能够胜任教学、科研等岗位的工作。

4.要求应聘者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须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本、硕或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聘的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急需博士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急需的临床、教学岗位应聘人员如有5年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公高校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本科生除外)。  

6.应聘者必须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可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7.应聘者需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语二级也可;体育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如获得二级以上运动员称号的可不作要求;留学归国人员不作要求)。

8.应聘舍务辅导员、宣传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人员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舍务辅导员岗位需有学生干部经历。

9.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佳木斯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二)》。

(三)享受待遇:

1.被录用的应聘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落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2.被录用的教学、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享受不低于10万元(税后)博士安家费。

3.被录用的教学、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工作期间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博士津贴。

4.博士研究生可申请不低于5万元(限自然科学)或不低于3万元(限社会科学)科研启动资金。

5.符合相关规定的录用人员可入住学校提供的高层次人才公寓、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过渡性用房。

6.符合相关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学校实施的“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举措,即“一间人才公寓单间、一次本市最优质基础教育学校子女入学推荐机会、一个校内启薪配偶工作安置岗位、一名健康管理咨询医生、一名健身综合咨询教练、一名子女特长指导教师”。

(四)政策加分:

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四、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20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16:00时。

2.应聘者必须网上报名,其他报名方式无效。应聘者通过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ms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格。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当前有效证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生活照、风景照的应聘者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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