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5人·应往届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公告
2020-04-11 09:5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2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及紧缺中高级人才495名(详见《2020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及紧缺中高级人才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现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4月3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4月3日以后出生);

(七)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招聘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招聘职位表》),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单位、报名岗位,姓名,电话”。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通知现场资格审查、考察等事宜。

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备案的考察方案组织实施。有关考察具体事宜详见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

体检

公示、聘用

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拟聘用人员名单信息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qingdao.gov.cn)予以公布。其它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2876209

监督电话:(0532)828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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