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哈尔滨音乐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公办艺术类高等院校,是全国独立设置的十一所专业音乐学院之一,是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之一。学院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学院设置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3个本科专业,涵盖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钢琴、手风琴、音乐学理论、作曲、合唱指挥9个专业方向。
岗位如下:
(一)应聘人员均应具有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含联合办学、专升本),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根据招聘专业特点,应聘教师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三)应聘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具有公办本科高等院校教学工作经验3年以上(需由学校人事或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四)应聘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五)应聘人员须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9:00至12月20日16: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zhaopin@hrbcm.edu.cn,提交报名表和相应佐证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音乐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简历。
以上材料的扫描版(.pdf)以压缩包(.rar)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应聘岗位+姓名”)。
4.应聘人员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通畅。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9年12月10日9:00至12月20日17:30。
2.资格审查结果采取电话、短信或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
(三)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3日,9:00-16:30;
确认地点:哈尔滨音乐学院主楼A527室(人事处)。
2.确认材料
(1)《哈尔滨音乐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作曲教师岗位的须提交本人作品3首,其中1首为大型曲式结构的管弦乐(至少是双管编制)作品,并提供乐谱和音响资料。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hrbcm.edu.cn/)的通知。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考试形式和内容
应聘教师岗位的考试采取专业技能考试和课堂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员,试讲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一)被录用的应聘人员予以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院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符合学院引进高水平人才条件的,按照《哈尔滨音乐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由学院审批,享受相应待遇。
联系人:哈尔滨音乐学院人事处 陆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451-58597618
学院网址:http://www.hrbcm.edu.cn/
电子邮件:zhaopin@hrbcm.edu.cn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